前员工离职拿到补偿后,被起诉勒索要挟致拘留251天,华为回应:支持起诉
近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引发巨大的舆论关注。
据了解,在华为工作12年的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公司举报敲诈勒索,在公安局羁押了251天,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10万元。
根据李洪元的自述,从2005年起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工作了12年。2018年初第7次合同到期后,华为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双方商谈后确定,公司对其以“2N”的标准进行离职补偿,补偿总金额30万余元。
据他介绍,他的离职主要是因为举报部门业务造假。离职前,他的职级还是2005年刚入职华为时的15级,也是华为的持股员工。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拿到这笔补偿金的9个月后,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
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2019年8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随后李洪元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251天。
此事一经曝光,便收获了外界无数的关注。大家怀疑李洪元是否因为要求离职补偿而被当初所在部门恶意构陷。而251一词也盛行网络,“离职251”成为像“加班996”一样吐槽职场辛酸的词汇。
对此,华为回应称: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目前,这件事双方是非对错,尚有待于更多的证据披露。